宁夏回族自治区为吸引各类人才,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,为人才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有力的支持。松鸽人才引进为大家梳理如下。
对于自主引进的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,不受编制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,没有空编的可采取“先进后出” 的办法解决,通过 “绿色通道” 办理相关手续。同时,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选择在区内任一城市落户,其配偶、未婚子女可随本人迁移户口;工作单位在其他市县的,户口还可保留在银川市辖区内。
留学人才回宁创新创业,视情况给予一定的项目资助。对于毕业2 年内初次创业并连续正常经营一定时间的高校毕业生,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创业补贴。此外,毕业 5 年内自主创业、合伙创业的高校毕业生,还可分别获得最高额度不同的创业担保贷款。
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多种方式柔性引进自治区外人才,对柔性引进的“两院” 院士、国医大师、入选国家人才计划人员择优授予 “自治区特聘专家” 称号,并给予引才单位补助。企业柔性引进人才每年累计来宁工作达到一定时长,在技术研发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,经评估按所付薪酬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补助。对柔性引进从事关键应用技术研究等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,最高可给予高额经费支持。
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这些人才优惠政策,从多个方面为人才提供了保障和支持。松鸽人才引进提醒各位人才,充分了解并利用这些政策,能够更好地在宁夏实现自身价值,开启美好的发展篇章。